近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下发通知,在我省宝鸡、咸阳、渭南、铜川、榆林、延安、汉中、安康、商洛各市征集和评选2009年试点地区一批农房建筑节能示范优秀实例。以总结和推广经验,进一步优化农村节能技术措施,更好地开展我省2010年农村建筑节能示范工作。
通知要求,所报送项目申报材料应包括文字和图片材料,文字材料介绍应包括房屋基本信息、建筑节能设计概述、房屋围护结构、采暖通风系统、照明炊事、可再生能源利用、能源利用与消费、冬夏季室内温度以及节能测试和评估等内容;图片材料应包括正面全景图、室内照片、相关节能设施照片,建筑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局部构造图等内容。同时,材料也可包括推进农房建筑节能示范实施中好的经验、做法等内容。
附件2:
建村建函〔2010〕第004号
关于收集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建筑节能示范优秀实
例暨农房建筑节能示范技术指导检查的通知
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
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村镇建设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城镇规
划建设处:
2009年扩大农村危房改造建筑节能示范项目已基本完成。为总结和推广经验,进一步优化农房节能技术措施,更好地开展2010年农房建筑节能示范工作,我们将在09年试点地区收集和评选一批农房建筑节能示范优秀实例。请在你省(区)选择一批典型农房建筑节能示范项目,按照附件的要求,于1月底前将有关材料报送部农房建筑节能技术指导组。逾期将不纳入优秀实例评选。
各地推进农房建筑节能示范实施好的做法、推广农房建筑节能的经验也可以形成文字材料一并报送。
收集农房建筑节能示范材料后,我司将组织部农房建筑节能技术指导组专家,实地考查上报的节能示范项目,并开展农房建筑节能示范技术指导和检查。
联系人:村镇建设司:王旭东 电话:010-58934706
传真:010-58934713
住房城乡建设部农房建筑节能技术指导组:
刘 晶 电话:010-64517957
传真:010-84283555
电子信箱:nczfjn@163.com
二〇一〇年一月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