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国务院领导关于抓紧规划和解决城市自来水有关问题的批示要求,配合相关规划的编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结合2009年城市供水水质监督检查,决定开展城市供水水质专项调查。
调查内容涵盖全国所有设市城市和县城(城关镇)公共供水的水源和出厂水水质情况,调查工作包括水质基本情况,2008年城市和县城(城关镇)公共供水水质基本情况以及近期水质检查发现的水质问题;检测水质,主要内容为以地下水为水源的公共供水厂,检测出厂水CODMn、铁、锰、氟化物、氯化物、硫酸盐、硝酸盐、砷、总硬度、浑浊度、消毒剂余量、色度、肉眼可见物等13项指标。以地表水为水源的公共供水厂,原水检测CODMn、氨氮和浑浊度;出厂水检测CODMn、氨氮、浑浊度、消毒剂余量、色度、肉眼可见物等6项指标。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要求,各地当与2009年6月25日前完成水质基本情况的汇总统计,并将纸质材料和同版电子文档上报部城市建设司。于2009年6月30日前将检测数据的纸质报告上报建设部城市供水水质监测中心,建设部城市供水水质监测中心于2009年7月10日前完成有关数据汇总分析工作,8月15日前提交水质普查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