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2009年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申报的截止日期为2009年7月31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要求申报“中国人居环境奖”的城市各项定量指标按照《关于组织申报2008年中国人居环境奖和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城函[2008]485号)修订的指标要求执行。各项定性指标按照《关于修订〈中国人居环境奖申报和评选办法〉的通知》(建城[2006]101号)要求执行。
申报“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的项目原则上按照《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评选主题及内容》规定的18项主题进行申报。对于18项主题之外的,与改善人居环境关系密切、效果突出、社会效益明显、具有典型示范意义的项目,经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审查同意,也可以申报“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