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业内期盼已久的《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以下简称《管理规定》和《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标准》(以下简称“新收费标准”)终于出台了。这意味着,沿用了15年之久的工程监理收费标准即将退出历史舞台。 为了能让我省监理行业的从业单位和人员尽快了解《管理规定》和新收费标准的内容和相关情况,省建设监理协会于17日组织全省监理行业各相关单位的从业人员,在西安八一宾馆举行了《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标准》宣贯会。会议邀请了有关专家对《管理规定》和新收费标准的条文进行了逐条解读,参加会议的有来自全省监理企业的百余名负责人及从业人员,省建设厅副厅长许龙发到会并作了重要讲话。 记者从会议上了解到,新的收费标准与原收费标准相比,收费的幅度提高较大。以工程概算投资额10亿元以下的工程项目为例,原收费标准的施工监理收费平均率为1.2%%,新收费标准中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的平均费率为1.88%%,平均提高幅度在50%以上。 此外,新收费标准很重要的一个方面就是增加了《管理规定》,主要是为了规范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发包人和监理人的合法利益。新收费标准最大的特点是将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范围划分为勘察、设计、施工和保修等四个阶段,明确了每个阶段的具体工作内容。企业可以根据不同的服务内容来收取相应的费用,尽量做到科学合理,也便于业主了解监理企业提供服务的详细工作内容。新收费标准还规定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收费,其基准价可根据新收费标准上下浮动20%%,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由发包人和监理人协商确定收费额。 会后,记者还从省建设厅和省监理协会的有关负责人处了解到,省建设厅下一步将结合我省实际,尽快研究和制定贯彻实施《管理规定》和新收费标准的工作方法和实施意见,并采取有力措施,切实规范建设工程监理及相关服务收费行为。省监理协会也将开展形式多样的宣贯培训工作,通过举办培训班和宣贯会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和学习《管理规定》和新收费标准,以确保有关规定得到准确理解、掌握和执行,从而促进我省工程监理行业的健康发展。
(梁新星) 2007-5-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