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2日省法制办公布《关于实行建设监理服务收费专户管理的指导意见》。为保证建筑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即日起,我省新开工程在监理合同备案时,将对监理服务收费实行专户管理。专户管理部门会根据工程进度分期拨付给监理企业监理费。
这一制度将试行两年。建设单位委托监理后,办理施工许可证前,应就《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向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按照合同约定将监理费先行打入监理专户。建设单位应及时缴纳监理费,逾期未缴纳的,专户管理机构可向建设单位发出催交通知单,无故拖延的,可建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向项目发出停工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