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当前位置: [首页] -《专业知识》- {监理知识} - 正文 |
工程建设监理概念 |
|
工程建设监理是指针对工程项目建设,社会化、专业化的工程建设监理单位接受业主的委托和授权,根据国家批准的工程项目建设文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监理合同以及其他工程建设合同所进行的旨在实现项目投资目的的微观监督管理活动。 这一概念包括以下要点: (1)工程建设监理是针对工程项目所实施的监督管理活动 工程建设监理的对象,包括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各种工程项目。工程建设监理活动都是围绕工程项目来进行的,并应以此来界定工程建设监理范围。工程建设监理是直接为建设项目提供管理服务的行业,监理单位是建设项目管理服务的主体,丽非建设项目管理主体,也非施工项目和设计项目管理的主体和服务主体。 (2)工程建设监理的行为主体是监理单位 监理单位是具有独立性、社会化、专业化特点的专门从事工程建设监理和其他技术服务活动的组织,它们按照独立、自主的原则,以“公正的第三方”的身份开展工程建设监理活动,是工程建设监理惟一的行为主体。 (3)工程建设监理的实施需要业主委托和授权 这是由工程建设监理特点决定的,是市场经济的必然结果,也是建设监理制的规定。工程建设监理的产生源于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的需求,始于业主的委托和授权,而建设监理发展成为一项制度,是根据客观实际作出的规定。这一规定不但说明了业主与监理单位之间的关系,也说明了监理工程师在实施工程建设监理时的权力主要是由作为建设项目管理主体的业主通过授权而转移过来的。 (4)工程建设监理具有明确的依据 监理活动的实施应有明确的行为准则,它是监理工作的依据。工程建设监理依据包括: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 (5)工程建设监理主要发生在项目建设的实施阶段 按照我国现行的建设程序,项目建设过程大体上分为两大阶段,即项目决策阶段和项目实施阶段。实施阶段包括工程项目建设的设计阶段、建设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以及竣工验收和保修阶段。在项目建设的实施阶段,具有明确的被监理“行为”和被监理的“行为主体”,对象明确,容易实施监理活动。 (6)工程建设监理是微观性质的监督管理活动 工程建设监理活动是针对一个具体的工程项目展开的,它是围绕着工程项目建设的各项活动所进行的监督管理,与由政府进行的行政性监督管理活动有着明显的区别。
|
|
发表时间:〖2007-7-21〗 浏览次数:〖3500〗 |
【打印】 【关闭】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