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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工程师通常采用哪些手段对工程进行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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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程监理过程中,监理工程师通常采用以下手段对工程进行管理: (1)书面指示 一般情况下监理工程师的指示是以书面形式发出,经常发出的书面指示有以下几种: 1)开工通知。 2)监理工程师代表及其助理的任命通知。 监理工程师可以将业主赋予他自己的职责和权力委托给监理工程师代表及其助理。监理工程师代表由监理工程师任命,监理工程助理可由监理工程师任命,亦可由监理工程师代表任命。 3)修改进度计划的指令。 4)暂时停工与复工的指示 如果监理工程师认为在必要的时间和方式暂停工程或其他任何部分的施工,则应由监理工程师发出停工指示。通常在下列情况下,会造成暂时停工: ①为了工程的合理施工或为其安全; ②由于异常的气候条件; ③由于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缺陷。 5)停止或恢复支付的指示 拒绝支付是约束承包商履行合同义务的重要手段。停止支付的指令一般包括:停止支付的原因:停止支付的范围;停止支付的开始时间;恢复支付的条件。 恢复支付的指示一般包括:对施工单位改进工作的评价;恢复支付的范围;恢复支付的开始时间。 6)会议通知 由监理工程师发出的会议通知,也视为监理工程师发出的指令文件。 7)其他有关规定的指示 (2)工地会议 工地会议分为第一次工地会议与经常性工地会议两种。 1)第一次工地会议 第一次工地会议是在开工前进行,主要目的是检查合同双方按照合同条件开工的准备情况。监理工程师通过第一次工地会议认为具备开工条件时,发出开工通知。 2)经常性工地会议 经常性工地会议是在开工以后,按照监理工程师确定的时间定期召开。经常性工地会议由监理工程师主持,由监理工程师通知有关人员参加。会议的主要目的是记录事项、交流信息,对一些有关问题进行讨论,并作出决定。 (3)专题会议 对于技术方面或合同管理方面比较复杂的问题,一般采用专题会议的形式进行研究和解决。专题会议需要进行详细记录,这些记录只作为变更令的附件,或留档备查。专题会议的结论,监理工程师应按指令性文件发出。 (4)邀见承包商 当承包商无视监理工程师的指示或合同条件,或违反合同条件进行工程活动时,监理工程师准备对承包商采取制裁之前,一般可先采取邀见的方式向承包商提出警告。 (5)监理记录及资料管理 监理记录是工程监理不可缺少的环节,完整而充分的监理记录,不仅有助于监理工程师对工程施工的任何部位和时间作出评价,而且可作为一种判断的依据,有利于监理工程师对承包商做出公平的酬劳,包括解决纠纷和索赔。监理记录包括以下几种: 1)施工过程记录 施工过程记录是指按照工程进度,记录有关资料。包括:a.天气记录;b.监理日记。现场监理员和驻地工程师应作好监理日记,详细记载每天施工现场的有关情况。但是监理员和驻地监理工程师的日记应记录不同的内容。监理日记还应包括各种来往文件。总监理工程师要编好监理月报,监理月报是总监理工程师提交业主的报告,月报一般包括,施工现场情况,合同的基本情况,工程进度情况,工程财务情况,监理情况等。 2)数量和财务记录 数量记录是财务记录的基础,它应根据合同的要求进行计量并做好详细的记录。对数量记录除了制定有关工程计量的表格外,还应有一套计量支付形象图。用不同的图例表明各工种部位的计量与支付情况。 财务记录主要是通过各种付款报表及其他有关表格完成,清单支付月报表;价格调整表;财务支付报表等。 3)质量记录 工程中每个项目或部位,均需按照合同规定的规范进行试验验证,并按照固定的表格作好记录。 4)竣工资料 竣工资料是一份完整的工程实施的记录,它不仅限于竣工验收,而且对以后的使用和管理也是必不可少的。 在工程监理过程中,应根据工程的规模,由专人负责,建立简明而易于查找的档案系统,对上述各种监理记录资料进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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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08-1-19〗 浏览次数:〖19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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