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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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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桥梁建设项目的监理工作要点
 
 
第一章 编制依据
第二章 工程概况
第三章 监理目标
第四章               监理组织机构
第五章  监理工作主要方案
第一节               进度控制
第二节               投资控制
第三节               质量控制
第四节  工程费用监理
第五节  合同管理
第六节 信息管理
第六章、安全生产
第七章、环境保护
 
 
 
 
 
第一章  监理工作的依据
 
一、国家有关公路、桥梁工程建设的政策、法律、法规、工程规范、规程和有关技术经济标准。
二、批准的公路桥梁建设项目立项、规划及设计文件。
三、其他文件。
第二章  工程概况
 
一、工程简介
二、自然地理情况
三、主要技术指标
四、工程工期
第三章  监理目标
 
在所监理范围工程中有效控制工程投资,提高工程管理水平,使监理工作更加规范化、标准化、程序化,确保工程建设任务按期完成。分项工程优良品率达到100%,满足规范质量要求,实现服务质量目标。
一、工期目标:
通过计划、组织协调、检查、调整等手段控制各项工程的施工进度,完成审批各级施工进度计划,监督并控制施工进度计划的执行、调整进度计划,从而确保工程总工期目标的实现。
二、质量目标:
通过对工程施工全过程的质量控制和管理,使工程各部门在合同规定的工期和费用限定内完成、并达到设计文件、合同文件和技术规范的规定和要求,从而保证公路建成后能安全、舒适、高效地投入使用;监理项目合格率100%。
三、投资目标:
控制项目投资不超过批准的设计概算限额之内,在保证设计生产能力和使用功能的前提下,合理使用人力、物力、财力,以取得最大投资效益。
四、其他目标:
安全生产无重大责任事故,无人员伤亡;工程施工进度按业主要求有效控制;管理水平不断提高,保证施工监理服务质量。
第四章  监理组织机构
 
一、项目监理组织机构
 

公路工程监理
建 设 单 位
施工总承包单位
设 计 单 位
合同关系
文本框: 合同关系
 
 
 
 
 

 
 
 
 

1、监理人员作业安排;各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测量监理工程师、计量工程师等。
2、检测人员作业安排;试验监理工程师、试验员。
 
第五章                       监理工作主要方案
 
第一节               进度控制
 
一、进度控制的工作任务
1、工程进度计划必须真实、可靠,并符合实际,清楚、明了,并便于管理,表达施工中的全部活动及其他相关联系,反映施工组织及施工方法;充分使用人力和设备,预料可能的施工障碍及所有变化,贯彻合同条件及技术规范。
2、根据施工合同规定的总工期、开工日期及竣工日期,监督工程进度计划施工方案的拟定、主要原材料的采购合同的签定,并与同类工程的经济指标相比较等。
3、在业主批准的总施工进度计划的前提下,监督承包商在施工各阶段制定的各项工程详细施工组织计划和进度计划。
4、在总进度计划的安排下,要求承包商具体做出季度、月度工程项目的计划与实施方案,并审查其可行性。如发现执行过程中不能实现,应采取措施及时调整以保证总工程进度实现。
二、控制进度的方法
1、建立工程监理日志制度,详细记录工程进度、质量、设计修改及工地洽商等,以及有关施工过程必须记录的问题。
2、画出工程进度曲线或采用横道图、斜道图等方式,随时掌握工程进度情况。定期(按月)向业主报告,对有导致工程延期的关键工程要监督承包商投入足够力量采取适当的技术措施,并有权指出改进意见,警告或下达指令。
3、当出现施工进度会导致合同工期严重延误时,有责任及时向业主提出终止合同执行的详细报告。
4、监督承包商对易受炎热、雨季等气候影响的工程应安排在适宜的时间,并采取有效预防和防护措施,要留有足够的时间和空间。
5、采取信息管理措施控制进度,即通过对计划进度与实际进度的动态比较,定期向业主提出进度比较报告,并作为要求承包商加快工程进度、调整进度计划或采取其他合同措施的依据。
三、进度计划的检查
1、每日进度计划检查记录
制定每日监督检查记录,按单位工程、分项工程或具体部位对实际进度计划进行记录,并定期(日、周、旬、月)汇总报告,并作为对工程进度进行掌握和决策的依据,每日进度检查记录主要内容如下:
(1)当日实际完成及累计完成的工程量;
(2)当日实际参加施工的人力、机械数量及其原因;
(3)当日施工停滞的人力、机械数量及其原因;
(4)当日承包商的主管及技术人员到达现场的情况;
(5)当日发生影响工程进度的特殊事件或原因;
(6)当日的天气情况。
2、根据现场监理人员提供的每日施工进度记录,及时进行统计和标记,并通过分析和整理,每月向业主提交一份每月工程进度报告,每月工程进度报告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工程施工情况综述
(2)工程质量情况及其分析、评价和改进措施
(3)工程形象进度、已完成工程量、进度计划执行情况及进度分析,应采取的进度措施;
(4)工程费用支付情况及其分析;
(5)施工承包单位施工设备进场及使用状况,施工材料、劳动力进场情况,以及应采取的措施;
(6)承包单位施工组织情况及主要负责人主持工作时间;
(7)各合同项目及施工承包单位的组织协调中有关问题及处理意见;
(8)其他。
四、进度计划的调整
1、进度符合计划
在工程实施期间,如果实际进度(尤其是关键线路上的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基本相符,监理工程师不应干预承包商对进度计划的执行,应提供和创造各种外部条件,及时调查处理影响与妨碍工程进展的不利因素,促进工程按计划进行。
2、进度计划的调整
现场监理工程师发现工程现场的组织安排、施工顺序或人力和设备与进度计划上的方案有较大不一致的,应要求承包商对原工程进度计划及现金流动计划予以调整,调整后的工程进度计划应符合工程现场实际,并应保证在合同工期内完成。
调整工程进度计划,主要是调整关键线路上的施工安排,对于非关键线路,如果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的差距并不对关键线路上的实际进度产生不利影响时,监理工程师可不必要求承包商对整个工程进度计划进行进行调整。
五、加快工程进度
承包商在无任何理由取得合理延期的情况下,监理工程师认为实际工程进度过慢,将不能按照进度计划预定的竣工期完成工程时,应要求承包商采取加快的措施,以赶上工程进度计划中的阶段目标或总目标。承包商提出和采取的加快工程进度的措施必须经过监理工程师批准,批准是应致意以下事项:
1、只要承包商提出的加快工程进度措施符合施工程序并能保证工程质量,监理工程师应予以批准;
2、因采取加快工程进度措施而增加施工费用应由承包商自负;
3、因增加夜间施工或当地工人的休息日施工而涉及的
4、附加费用,应由承包商自负。
六、进度计划的延期
由于业主、承包商在实际工程中遇到不可预见或不可抗拒的因素,而使工程进度延误时,监理工程师应提请总监及业主依据合同的规定批准承包商延长工期,批准延期后,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商对原来的工程进度计划及现金流动计划予以调整,并按调整后的进度施工。
 
第二节               投资控制
 
一、项目监理机构的内部协调
1、项目监理机构内部的协调
项目监理机构是由人组成的工作体系,工作效率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人际关系的协调程度,总监理工程师应首先抓好人际关系的协调,激励项目监理机构成员。
(1)在人员安排上要量才录用。对项目监理机构各种人员,要根据每个人的专长进行安排,做到人尽其才。人员的搭配应注意能力互补和性格互补,人员配置应尽可能少而精,防止力不胜任和忙闲不均现象;
(2)在工作委任上要职责分明。对项目监理机构内的每一个岗位都应订立明确的目标和岗位责任制,应通过职能清理,使管理职能不重不漏,做到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专责,同时明确岗位职权。
(3)在成绩评价上要实事求是。谁都希望自己的工作做出成绩,并得到肯定,但工作成绩的取得,不仅需要主观努力,而且需要一定的工作条件和相互配合。要发扬民主作风,要实事求是评价,以免人员无功自傲或有功受屈,使每个人热爱自己的工作,并对工作充满信心和希望。
(4)在矛盾调节上要恰到好处。人员之间的矛盾总是存在的,一旦出现矛盾就应及时进行调节,要多听取项目监理机构成员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沟通,使人员始终处于团结、和谐、热情高涨的工作气氛之中。
2、项目监理机构内部组织关系的协调
项目监理机构是由若干部门(专业组)组成的工作体系。每个专业组都有自己的目标和任务。如果每个系统都从工程的整体利益出发,理解和履行自己的职责,则整个系统都会处于有序的良性状态,否则整个系统便处于无序的紊乱状态,导致功能失调,效率下降。
项目监理机构内部组织关系的协调可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1)在职能划分的基础上设置组织机构,根据工程对象及委托监理合同所规定的工作内容,确定职能划分,并相应设置配套的组织机构。
(2)明确规定每个部门的目标、职责和权限,最好一规章制度的形式做出明文规定。
(3)事先约定各个部门在工作中的相互关系。在工程建设中许多工作是由多个部门共同完成的,其中有主办、牵头和协作、配合之分,事先约定,才不至于出现误事、脱节等贻误工作的现象。
(4)建立信息沟通制度,如采用工作例会、业务碰头会、发会议纪要、工作流程图或信息传递卡等方式来沟通信息,这样可使局部了解全局,服从并适应全局需要。
(5)及时消除工作中的矛盾或冲突。总监理工程师应采用民主的作风,注意从心理学、行为科学的角度激励各个成员的工作积极性;采用公开的信息政策,让大家了解建设工程实施情况、遇到的问题或危机;经常性的指导工作,和成员一起商讨遇到的问题,多倾听他们的意见、建议,鼓励大家同舟共济。
3、项目监理机构内部需求关系的协调
工程监理实施中有人员需求、试验设备需求、材料需求等,而资源是有限的,因此,内部需求平衡至关重要。需求关系的协调可以从以下环节进行:
(1)对监理设备、材料的平衡。建设工程监理开始时要做好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的编写工作,提出合理的监理资源配置,要注意抓住期限上的及时性、规格上的明朗性、数量上的准确性、质量上的规定性。
(2)对监理人员的平衡。要抓住调度环节,注意各专业监理工程师的配合。一个工程包括多个分部分项工程,复杂性和技术要求各不相同,这就存在监理人员配备、衔接和调度问题。如土建工程的主体阶段,主要是钢筋混凝土工程或预应力钢筋混凝土工程;设备安装阶段,材料、工艺和测试手段就不同;还有配套、辅助工程等。监理力量的安排必须考虑到工程进展情况,做出合理的安排,以保证工程监理目标的实现。
二、与业主的协调
监理实践证明,监理目标的顺利实现和与业主协调好关系是十分重要的。
监理工程师应从以下几方面加强与业主的协调:
1、监理工程师首先要理解建设工程总目标、理解业主的意图。对于未能参加项目决策过程的监理工程师,必须了解项目构思的基础、起因、出发点,否则可能对监理目标及完成任务有不完整的理解,会给他的工作造成很大的困难。
2、利用工作之便做好监理宣传工作,增进业主对监理工作的理解,特别是对建设工程管理各方职责及监理程序的理解;主动帮助业主处理建设工程中的事务性工作,以自己的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的工作去影响和促进双方工作的协调一致。
3、尊重业主,让业主一起投入建设工程全过程。尽管有预定的目标,但建设工程实施必须执行业主的指令,使业主满意。对业主提出的某些不适当的要求,只要不属于原则问题,都可先执行,然后利用适当时机、采取适当方式加以说明或解释;对于原则性问题,可采取书面报告等方式说明原委,尽量避免发生误解,以使建设工程顺利实施。
三、与承包商的协调
监理工程师对质量、进度和投资的控制都是通过承包商的工作来实现的,所以做好与承包商的协调工作是监理工程师组织协调工作的重要内容。
1、坚持原则,实事求是,严格按规范、规程办事,讲究科学态度。
监理工程师在监理工作中应强调各方面利益的一致性和建设工程总目标;监理工程师应鼓励承包商将建设工程实施状况、实施结果和遇到的困难和意见向他汇报,以寻找对目标控制可能的干扰。双方了解的越多越深刻,监理工作中的对抗和争执就越少。
2、协调不仅是方法、技术问题,更多的是语言艺术、感情交流和用权适度问题有时尽管协调意见是正确的,但由于方式或表达不妥,反而会激化矛盾。而高超的协调能力则往往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令各方面都满意。
3、施工阶段的协调工作内容:
施工阶段协调的主要内容如下:
(1)与承包商项目经理关系的协调。从承包商项目经理及其工地工程师的角度来说,他们最希望监理工程师处得
到明确而不是含糊的指示,并且能够对他们所询问的问题给
予及时的答复;希望监理工程师的指示能够在他们工作之前发出。他们可能对本本主义者以及工作方法僵硬的监理工程师最为反感。这些心理现象,作为监理工程师来说;应该非常清楚。一个既懂得坚持原则,又善于理解承包商项目经理的意见,工作方法灵活,随时可能提出或愿意接受变通办法的监理工程师肯定是受欢迎的。
(2)进度问题的协调。由于影响进度的因素错综复杂,因而进度问题的协调工作也十分复杂。实践证明,有两项协调工作很有效:一是业主和承包商双方共同商定一级网络计划,并由双方主要负责人签字,作为工程施工合同的附件;二是设立提前竣工奖,由监理工程师按一级网络计划节点考核,分期支付阶段工期奖,如果整个工程最终不能保证工期,由业主从工程款中将已付的阶段工期奖扣回并按合同规定予以罚款。
(3)质量问题的协调。在质量控制方面应实行监理工程师质量签字认可制度。对没有出厂证明、不符合使用要求的原材料、设备和构件,不准使用;对工序交接实行报验签证;对不合格的工程部位不予验收签字,也不予计算工程量,不予支付工程款。在建设工程实施过程中,设计变更或工程内容的增减是经常出现的,有些是合同签定时无法预料和明确规定的。对于这种变更,监理工程师要认真研究,合理计算价格,与有关方面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并实行监理工程师签证制度。
(4)对承包商违约行为的处理。在施工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对承包商的某些违约行为进行处理是一件很慎重而又难免的事情。当发现承包商采用一种不适当的方法进行施工,或是用了不符合合订规定的材料时,监理工程师除了立即制止外,可能还要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遇到这种情况,监理工程师应该考虑的是自己的处理意见是否是监理权限以内的,根据合同要求,自己应该怎么做等等。在发现质量缺陷并需要采取措施时,监理工程师必须立即通知承包商。监理工程师要有时间期限的概念,否则承包商有权认为监理工程师对已完成的工程内容是满意或认可的。
监理工程师最担心的可能是工程总进度和质量受到影响。有时,监理工程师会发现,承包商的项目经理或某个工地工程师不称职。此时明智的做法是继续观察一段时间,待掌握足够的证据时,总监理工程师可以正式向承包商发出警告。万不得已时,总监理工程师有权要求撤换承包商的项目经理或工地工程师。
(5)合同争议的协调。对于工程中的合同争议,监理工程师应首先采用协商解决的方式,协商不成时才由当事人向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只有当对方严重违约而使自己的利益受到重大损失且不能得到补偿时才采用仲裁或诉讼手段。如果遇到非常棘手的合同争议问题,不妨暂时搁置等待时机,另谋良策。
(6)对分包单位的管理。主要是对分包单位明确合同管理范围,分层次管理。将总包合同作为一个独立的合同单元进行投资、进度、质量控制和合同管理,不直接和分包合同发生关系。
(7)处理好人际关系。在监理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处于一种十分特殊的位置。业主希望得到到独立、专业的高质量服务,而承包商则希望监理单位能对合同条件有一个公正的解释。因此,监理工程师必须善于处理各种人际关系,既要严格遵守职业道德,礼貌而坚决的拒收任何礼物,以保证行为的公证性,也要利用各种机会增进与各方面人员的友谊与合作,以利于工程的进展。否则,便有可能引起业主或承包商对其可信赖程度的怀疑。
四、与设计单位的协调
    监理单位必须协调与设计单位的工作,以加快工程进度,确保质量,降低消耗。
1、真诚尊重设计单位的意见,例如,组织设计单位向承包商介绍工程概况。设计意图、技术要求、施工难点等,把标准过高、设计遗漏、图纸差错等问题解决在施工之前;
施工阶段,严格按图施工;结构工程验收、专业工程验收、竣工验收等工作,约请设计代表参加;若发生质量事故,认真听取设计单位的处理意见,等等。
2、施工中发现设计问题,应及时向设计单位提出,以免造成大的直接损失;若监理单位掌握比原设计更先进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结构、新设备时,可主动向设计单位推荐。为使设计单位有修改设计的余地而不影响施工进度,可与设计单位达成协议,限定一个期限,争取设计单位、承包商的理解和配合。
3、注意信息传递的及时性和程序性。监理工程师联系单、设计单位申报表或设计变更通知单传递,要按设计单位(经业主同意)—监理单位—承包商之间的程序进行。
要注意的是,在施工监理的条件下,监理单位与设计单位都是受业主委托进行工作的,两者之间并没有合同关系,所以监理单位主要是和设计单位做好交流工作,协调要靠业主的支持。
五、与政府部门及其他单位的协调
一个建设工程的开展还存在政府部门及其他单位的影响,如政府部门、金融组织、社会团体、新闻媒介等,它们对建设工程起着一定的控制、监督、支持、帮助作用,这些关系若协调不好,建设工程实施也可能严重受阻。
 
第三节               质量控制
 
一、工程质量监理
1、质量监理的依据和任务
质量监理要依据以下条件:
(1)合同条件:所有质量保障责任、处理程序、费用支付等均应符合合同条件的规定;
(2)设计图纸:所有工程应与设计图纸符合,并符合监理工程师的变更与修改要求;
(3)技术规范:所有用于工程的材料、设施、设备及施工工艺,应符合技术规范的要求,并符合国际或国内公认的优良品质;
(4)质量标准:所有工程质量均应符合合同文件中列明的质量标准及总监理工程师指定的其他标准。
质量监理的任务
监理人员对施工全过程进行检查、监督和管理,制止影响工程质量的各种因素,使承包商提交使用的工程项目符合设计图纸、技术规范、使用要求和验收标准。
2、质量监理组织体系
监理工程师必须建立完善的质量监控组织体系,以保证对所有施工环节进行有效控制。质量控制组织体系中应根据本工程实际情况设置材料、试验、测量、计量等及各工程项目的专业技术岗位,并明确其名称和职责。
二、质量监理方法
驻地监理工程师在批复申请开工以前,向承包商提出一个(或一套)对所有工程项目进行质量控制的程序及说明,以供所有驻地监理人员、承包商的自检人员和施工人员共同遵循,使质量控制工作程序化,质量控制按以下程序进行。
1、单项工程开工报告  在各单项工程、分部工程或分项工程开工前,驻地监理工程师要求承包商提交单项工程开工报告及进行计划和施工组织设计并进行审批。单项工程开工报告应表明材料、设备、劳动及现场管理人员等项的准备情况,并提供放线测量、标准试验、施工图等必要的基础资料。
2、工程自检报告  承包商的自检人员按照专业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工艺流程和提出的工序检查程序,在每道工序(工艺)完成后首先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申报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检查验收。
3、工序检查认可  专业监理工程师根据承包商的自检情况进行每道工序(工艺)的检查验收,对不合格的工序(工艺)指示承包商进行缺陷修补或返工。前道工序未经检查验收,后道工序不得进行。
4、中间交工报告  当组成一个工程的单项、分部工程完工后,承包商的自检人员应再进行一次系统的自检,汇
总各道工序的检查记录及测量和抽样试验的结果提出交工报告。自检资料不全的交工报告,专业监理工程师拒绝验收。
5、中间交工证书  专业监理工程师对完工的单项工程进行一次系统的检查验收,必要时做测量或抽样试验,检查合格后,提请总监理工程师签发《中间交工证书》。未经中间交工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单项工程,不得交付,并不得进行使用下项工程项目的施工。
6、中间计量证书  对签发发了《中间交工证书》的单项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方可进行计量并签发《中间计量证书》。完工项目的竣工资料不全或结果整理工作未完,不得计量支付。
7、旁站监理的目的是对承包商的各项施工程序、施工方法和施工工艺进行有效的控制,旁站监督由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及其助理人员担任。实行全方位、全过程、全环节的监理。包括以下只要内容:
(1)检查用于工程的材料、设备和现场施工人员及其他施工条件与批准的单项工程开工报告是否符合;
(2)检查各种集料的级配、配合比用量与批准的标准试验通知单是否一致;
(3)检查施工方法和操作工艺,对低劣的产品及时发出口头警告和书面通知;
(4)进行每道工序或单项工程完工后的检查验收;
(5)对隐蔽工程进行覆盖前的检查;
(6)监督承包商施工人员试样抽取和控制参数的测定及记录;
(7)观察了解影响工程进度和质量的自然风险、隐患及外部干扰信息,及时报告驻地监理工程师。
8、抽样及验收试验
(1)抽样试验
抽样试验是对各项工程实施中的实际内在品质进行符合性检查,内容应包括各种材料的物理性能、混凝土的强度等的测定和试验,抽样试验应按以下要求进行:
①监理工程师应随时派出试验监理人员,对承包商的各种抽样频率、取样方法及试验过程进行检查。
②在承包商的工地试验室或流动试验室按技术规范的规定进行抽样试验,以鉴定承包商的抽样试验结果是否有效。
③当施工现场的旁站监理人员对施工质量或材料产生疑问并提出要求时,试验监理工程师随时进行抽样试验,必要时还要求承包商增加抽样频率。
(2)验收试验
验收试验是对各项已完工程的实际内在品质做出评定。按以下要求进行:
①监理工程师应派出试验监理人员,对承包商验收试验的频率、验收方法和试验过程进行有效的监督;
②在承包商相关人员进行全频率验收试验的基础上,监理工程师按规定的频率独立进行验收试验,以鉴定承包商验收试验的结果;
③监理工程师对承包商按技术规范要求进行检测试验项目的试验方案、设备及方法进行审查批准,对试验的实施进行现场监督,对试验结果进行评定,最终验收评定结果以监理评定资料为准。
三、质量缺陷处理
1、质量缺陷的处理方式
   在各项工程施工的过程中或完工以后,现场监理人员如发现工程项目存在着技术规范所不容许的质量缺陷,或不能与公认的良好工程质量相匹配时,根据缺陷的性质和严重程度,按以下方式处理:
(1)当质量缺陷在萌芽状态时,及时发出警告信息,要求承包商立刻更换不合格的材料、设备或不称职的施工人员,或要求立刻改变不正确的施工方法及操作工艺。
(2)当质量缺陷正在出现时,立刻向承包商发出暂停施工指令(先口头后书面),待承包商采取了足以保证施工质量的有效措施,并对质量缺陷进行了正确的补救处理后,在书面通知恢复施工。
(3)当质量缺陷发生在某道工序或单项工程完工以后,而且质量缺陷在存在将对下道工序或分项工程产生质量影响时,拒绝检查验收与工程计量,并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商进行返工处理。
2、质量缺陷的判定方法
(1)首先是凭经验进行目测检查,而且目测的结论能被承包商的施工人员所接收。
(2)如果现场监理人员无法以目测对质量缺陷做出准确的判断,或目测的判断不能使承包商的施工人员所接受,立即通知材料、测量或试验等有关专业监理人员并会同承包商的自检及试验人员,进行现场的检验测试,并依据检测结果作为认定质量缺陷存在与否的依据。
(3)当质量缺陷被认定,而且质量缺陷严重程度将影响工程安全时,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应及时上报,通过总监理工程师或业主邀请设计单位进行现场诊断或验算,以决定采取处理措施。
3、对任何质量缺陷的修补,先由承包商提出修补方案及方法,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四节 工程费用监理
 
一、费用控制的工作任务
1、费用控制中的关键工作是组织和协调好业主与承包商之间的收支行为,使他们之间发生的每一笔工程费用都符合合同的要求,并作到准确合理。
2、计量和支付是工程费用监理的核心。监理工程师要控制好合同中工程量清单所列各项费用的计量和支付外,还应对清单之外的各类合同支付要进行严格监理,并尽可能减少各类附加费用。
3、对未计价工程项目应与承包商协商后提出计量单价,对于承包商提出调价申请要进行审查,并签发调价证明,由总监理工程师最后审定和批准。
二、费用控制的方法
(1)、编制监理工程项目的费用控制性目标,各年度、季度和月份的合理费用计划。
(2)、审核承包商提交的资金流动计划、支付计量、单价费用、月进度付款申请。签发付款凭证。
(3)、受理索赔申请,进行索赔调查和谈判,提出处理意见。
(4)、处理合同变更,报业主审批后下达变更令。
(5)、按工程进展情况和资金到位的可能情况,进行经常性的工程费用分析,必要时提出费用计划调整、修改和采取相应措施的处理意见上报委托方。
(6)、编制每月工程财务支付表(对支付工程费用按合同号及工程项目进行划分并分别列出,累计和汇总);编制合同完成后工程款项财务支付报表;按时编制年、季、月工程费用分析报告。
 
第五节      合同管理
 
一、合同管理的工作任务
   合同管理包括工程变更、工期延期、费用索赔、争端与仲裁、承包商违约、分包、转让与指定分包、保险和保涵等。
二、合同管理方法
1、工程变更
(1)、规定
①、任何形式、质量、数量和内容上的变动,必须由业主颁发工程变更令生效,并由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指示承包商实施变更工程。
②、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认为有必要根据合同有关规定变更时,应经总监办及业主批准同意。
③、总监办及业主认为需要而提出变更时,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合同有关规定办理。
④、承包商请求变更时,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审查并报总监办及业主批准同意后,根据合同有关规定办理。
⑤、设计人认为有必要提出变更时,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经总监办及业主批准同意根据合同有关规定办理。
⑥、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颁布工程变更令而引起的费用增减,与承包商协商确定变更费用,报总监办及业主批准。
(2)、变更程序
①、意向通知
    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经批准决定根据有关规定对工程进行变更时,向承包商发生变更意想通知,内容主要包括:
a、变更的工程项目、部位或合同某文件内容;
b、变更的原因、依据及有关的文件、图纸、资料;
c、要求承包商据此安排变更工程的施工合同文件修订的适宜;
d、要求承包商向驻地监理工程师提交他认为此项变更给其费用带来的影响的估价报告。
②、资料收集
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宜指定专人受理变更,较大的工程变更必要时可邀请设计代表参加,变更意向通知发出的同时,着手收集与该变更有关的一切资料包括:变更前后的图纸(或合同、文件);技术变更洽商记录;技术研讨会记录;来自业主、承包商、总监办及业主和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方面的文件与会谈记录;行业部门涉及该变更方面的规定与文件;上级主管部门的指令性文件等。
③、费用评估
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根据掌握的文件资料和实际情况,按照合同的有关条款,考虑综合影响,完成下列工作后对变更费用做出评估。
 
a、审核变更工程数量或拟修改合同文件;
b、确定变更工程的单价及费率或拟修改合同文件引起的费用。
以上评估结果应报总监办及业主审批。
④、协商价格
驻地监理工程师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与承包商就费用估价中的细节--单价与费率进行磋商,并由驻地监理工程师推荐最终的价格,报总监办及业主审批。
⑤、颁发工程变更令
变更资料齐全、变更价格确定之后,经总监办及业主批准,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向承包商发出工程变更令,工程变更令主要包括以下文件:
a、全套文件的目录
b、工程变更令
c、工程变更说明
d、工程变更费用估价表
e、附件:变更前后的图纸;业主、承包商、监理方面的会议、会谈记录与文件;有关设计部门对变更的意见,有关行业部门、上级主管部门的文件,承包商的预算报告,确定工程数量及单价的证明资料等。
(3)、确定费用
①、工程数量
监理工程师对工程数量的评审依据应是:
a、变更通知及变更设计图纸;
b、监理工程师的现场计量。
②、价格
监理工程师按下列顺序,确定变更工程单价与费率的方法:
a、采用工程量清单内的单价和费率;
b、采用合同内规定的价格计算方法;
c、采用国家、部、省(市)级机构颁布的概预算定额及价格参考书;
d、参考承包商预算及实际支出证明,协商一个价格;
e、采用计日工方法
f、由于承包商责任造成的或承包商为方便其施工而提出的变更,所增加的费用不予补偿,所节省的费用归业主,或由业主与承包商协商确定。
   上述方法的采用经总监及业主批准。
2、工期延期
(1)、规定
监理工程师在确认下述条件满足并报业主批准后受理工程延期;
①、工程由于非承包商的责任,不能按照原定工期完工;
②、承包商在延期情况发生的一个月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有关延期报告;
③、承包商承诺继续按合同规定向监理工程师提交有关延期的详细情况资料,并根据监理工程师需求随时提供有关证明;
④、监理工程师在延期事件终止后的一个月内,收到承包商正式提交的延期申请资料。
(2)、延期类型
①、额外或附加工作;
②、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③、由业主造成的延误、障碍、阻止;
④、不是承包商的过失、违约或由其负责的其他特殊情况;
⑤、合同中所规定的任何延误原因。
(3)、临时延期
如果影响延期的事件有连续性,监理工程师在收到并确认承包商提交临时报告后,先给予临时延期。在收到并确认承包商最终情况报告后,再给予该事件的最终延期。但最终延期不准少于累计的临时延期。
(4)、受理程序
①、收集资料,做好记录
监理工程师在收到承包商延期报告后,应做好工地实际情况的调查和日常记录,同时授权有关人员受理该延期,并负责收集来自现场以外的各种文件资料与信息。
②、审查承包商的延期申请
收到承包商正式延期申请,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审查;
a、申请的格式满足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b、申请的内容符合规定,即列明延期的项目及编号,阐明延期发生、发展的原因及申请所依据的合同条款,附有延期测算方法、测算细节和延期涉及的有关证明、文件资料图纸等。审查通过后,可以开始下一步的评估,否则应建议承包商收回申请。
③、延期评估
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评定
a、承包商提交的申请资料必须真实、齐全、满足评审的需要;
b、申请延期的合同依据必须准确;
c、申请延期的理由必须正当与充分;
d、申请延期天数的计算原则与方法恰当,根据(驻地)监理工程师的现场记录有关资料,进行修订并就修订的结果与业主和承包商进行协商。
④、审查报告
a、正文
评估人员的授权依据及名单;受理承包商延期申请的工作日期;工程简况;确认的延期理由及合同依据;经调查、讲座、协商、确认的延期测算方法及由此确认的延期天数结论。
b、附件
监理工程师对该延期的评价。
承包商的延期申请。包括涉及的文件、资料、证明等。
⑤、确定延期
监理工程师在收到审查报告并确认的结论之后,签发延期审批书,报业主审定。
三、费用索赔
1、规定
监理工程师确认下述条件满足时,报业主审批,受理费用索赔。
(1)、承包商必须是依据合同有关规定向业主索赔额外的费用。
(2)、承包商在出现引起索赔事件的一个月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索赔意向,并同时抄送业主。
(3)、承包商承诺继续按合同规定向监理工程师提交说明索赔数额和索赔依据等详情材料,并根据监理工程师需求随时提供有关证明;
(4)、监理工程师在索赔事件终止后的一个月内,收到承包商正式提交的索赔申请。
2、索赔数额
总监理工程师按照合同有关规定,并与承包商协商,提出最终的索赔数额报经业主批准后,通过中期付款证书予以支付。
3、类型
难以预见的情况所引起
(1)、异常气候;
(2)、外界障碍(化石、古物、地下建筑);
(3)、战争入侵、叛乱、暴乱等;
(4)、通常无法预测和防范的任何一种自然力。
业主责任引起
(5)、未按合同规定为承包商合理的的工程进度计划,提供对现场的占有权和出入权(合同另有规定者除外);
(6)、未按合同规定向承包商及时付款;
(7)、延误提供图纸
(8)、占用或使用永久工程区段造成损失和伤害;
(9)、违约使合同中途停止。
(10)、延误签发图纸、指令;
(11)、负责提供的书面数据不准确。
4、受理程序
(1)、收集资料,做好记录
监理工程师在收到承包商索赔意向后,应立即做好工地实际情况的调查和日常记录,同时授权有关监理人员受理该索赔,并负责收集来自现场以外的各种文件资料与信息。
(2)、审查承包商的索赔申请
收到承包商正式索赔申请应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审查;
   索赔申请的内容符合规定,即列明索赔发生、发展的原因及申请所依据的合同条款;附有索赔数额计算的方法、价格与数量的来源细节和索赔的有关证明、文件、资料图纸等。
审查通过后,报业主批准,可以开始下一步的评估,否则应建议承包商收回申请。
(3)、延期评估
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评定:
①、承包商提交的申请资料必须真实、齐全、满足评审的需要;
②、申请索赔的合同依据必须准确;
③、申请索赔的理由必须正确与充分;
④、申请索赔数额的计算原则与方法恰当,数量应与监理记录和评估人员掌握的资料一致,价格与取费的来源能被业主接收,可根据监理的现场记录和小组掌握的资料,修订承包商的计算方法与索赔数额并与承包商进行协商。
(4)、审查报告
审查报告由以下文件组成
①、正文
评估人员的授权依据及名单;受理承包商索赔申请的工作日期;工程简况;确认的索赔理由及合同依据;经调查、协商、确定测算方法及由此确定的延期索赔数额。
②、附件
监理工程师对该索赔的评价。
承包商的索赔申请。包括涉及的文件、资料、证明等。
(5)、确定索赔
业主在收到监理送交的审查报告并批准后,签发索赔审批书。
四、争端与仲裁
1、争端的规定
(1)、监理工程师在收到争议通知后应在合同规定时间内,完成对争议事件的全面调查与取证。同时对争议的解决提出建议,报业主批准后,发出书面通知回复承包商;
(2)、监理工程师发出书面通知后,如果承包商在规定的时间内不要求仲裁,则决定为最终决定;
(3)、合同只要未被放弃或终止,总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商继续精心施工。
2、仲裁的规定
监理工程师应做到以下工作:
(1)、在仲裁发出后,对争议设法进行友好调解,同时督促承包人继续遵守合同,应执行监理工程师的决定;
(2)、在仲裁期间以公正的态度提供证据和作证;
(3)、在仲裁后执行裁决。
五、承包商的违约
1、规定
(1)、当承包商有下列事实,监理工程师确认承包商一般违约;
①、给公共利益带来伤害、妨碍和不良影响;
②、未严格遵守和执行国家及有关部门的政策与法规;
③、由于承包商的责任,使业主的利益受到伤害;
④、不严格执行总监理工程师的指示;
⑤、未按合同规定管好工程。
(2)、当承包商有下列事实,监理工程师确认承包商严重违约。
①、无力偿还他的债务或陷入破产,或主要财产被接管或主要资产被抵押,或停业整顿,或物质被扣押等,因而放弃合同;
②、无正当理由不开工或拖延工期;
③、无视监理工程师的警告,一贯公然忽视履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④、未经监理工程师的同意,随意分包工程,或将整个工程分包出去。
2、处理
(1)、监理工程师确认承包商属一般违约后,做好以下工作:
①、书面通知承包商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予以纠正;
②、提醒承包商一般违约有可能导致严重违约;
③、上述无效时书面报业主
④、确定业主雇佣他人执行指示,或承包商自行纠正违约,但已给业主费用带来的影响,办理和扣除承包商相应费用的证明。
(2)、监理工程师确认承包商严重违约,业主进行部分或全部合同终止后,应做以下工作:
①、指示承包商将其为该合同的目的而可能签认的任何协议的利益,如材料和货物的供应、服务的提供等转让给业主;
②、认真调查并与业主和承包商协商之后,办理并初签部分或全部合同终止的支付证明,报项目主任。
六、分包、转让和指定分包
1、规定
  (1)、监理工程师严禁承包商把整个工程分包出去;
  (2)、必须经业主批准同意,并按规定办理分包工程手续,承包商才能将工程分包出去;
   (3)、分包的同意不解除承包商根据合同规定所承担的任何责任和义务。
2、审批分包
   监理工程师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审查承包商分包工程的申请报告:
   分包人的资质及证明,包括企业概况、财务资本情况、工程人员资力、施工机械状况等。
3、监理工程师确认承包商未在合同规定时间内,按合同规定内容提交合同保险单时应:
(1)、指示承包商尽快根据合同有关规定,补办或补充办理保险;
(2)、承包商依旧不办,报项目办建议补充办理保险
(3)、保险最终由业主补办或补充办理的,监理工程师签发从承包商应得款项中扣除与业主补办或补充保险所花费等值的证明;
(4)、如果业主也不补办,监理工程师则通知承包商和业主,根据合同有关规定,未来发生与此有关的一切责任和费用将由责任方承担和赔偿。
 
第六节 信息管理
 
一、信息管理的概念
所谓信息管理是指对信息的收集、加工整理、存储、传递与应用等一系列工作的总称。
二、工程项目信息管理的基本任务
1、组织项目基本情况信息的收集并系统化,编制项目手册。项目管理的任务之一是,按照项目的任务,按照项目的实施要求,设计项目实施和项目管理中的信息和信息流,确定它们的基本要求和特征,并保证在实际过程中信息顺利流通。
   2、项目报告及各种资料的规定,例如资料的格式、内容数据结构要求。
   3、按照项目实施、项目组织、项目管理工作过程中建立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流程,在实际工作中保证这个系统正常运行,并控制信息流。
    4、文件档案馆工作
有效的项目管理需要更多地依靠信息系统的结构和维护。信息管理影响组织和整个项目管理系统运行效率,是人们沟通的桥梁,监理工程师应对它有足够的重视。
三、工程信息管理工作的原则
   1、标准化原则
要求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对有关信息的分类进行统一,对
信息流程进行规范,产生控制报表则力求做到格式化和标准化,通过建立健全的信息管理制度,从组织上保证信息生产过程的效率。
2、有效性原则
监理工程师所提供的信息应针对不同层次管理者的要求进行适当加工,针对不同管理层提供不同要求和不同精练程度的信息。这一原则是为了保证信息产品对于决策支持的有效性。
3、定量化原则
建设工程产生的信息不应是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数据的简单记录,应该是经过信息处理人员的比较与分析。
    4、时效性原则
考虑工程项目决策过程的时效性,工程的成果也应具有相应的时效性。建设工程的信息都有一定的生产周期,如:月报表、季度报表、年度报表等。
    5、高效处理原则
通过采用高性能的信息处理工具(信息管理系统),尽量缩短信息在处理过程中的延迟,监理工程师的主要精力应放在处理结果的分析和控制措施的制定上。
6、可预见原则
建设工程产生的信息作为项目实施的历史数据,可以用于预测未来的情况,监理工程师应通过采用先进的方法和工具决策制定未来目标和行动规划提供必要的信息。可作为采取实现控制措施的依据,这在工程项目管理中也是十分重要的。
 
第六章、安全生产
 
安全工作作为工作计划的重点,突出抓好制度建设、作风纪律建设,搞好三个经常性的工作(经常性的思想教育工作、经常性的管理工作、经常性的执勤工作),不断提高服务管理素质。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突出重点、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实现“可预防性案件为零,火灾事故发生率为零”的工作目标。
1、安全教育培训方面
及时组织学习,贯彻国家、建设单位有关安全工作要求,进行广泛深入持久的安全教育和有计划、有目标、有步骤的安全培训工作,采取教育形式多样化,如横幅、标语、宣传画、标识、黑板报、讨论、竞赛、声像、文艺演出、演讲等,宜以生动活泼,丰富多样的方式使安全深入到每个人的心中;安全培训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本单位实际需求认真落实。
2、临时用电方面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备必须执行一机一闸一箱一漏的规定;临时用电工程的安装、维修和拆除,均由经过培训并取得上岗证的电工完成,非专业电工不准进行电工作业;场内架设的电力线路其悬挂高度及线距符合安全规定,高压线应架设在专用电杆上或埋设专用电缆;变压器设接地保护装置,近旁悬挂“高压危险、请勿靠近”的警示牌;室内配电盘安装漏电保护装置,各类电气开关和设备的金属外壳,均设接地或接零保护;配电箱能防火、防雨,箱内不得存入杂物并设门加锁,专人管理。
3、现场作业方面
桥梁施工现场符合规程要求,包括吊装作业、作业面有专职安全员、安全帽佩戴、安全带使用、高空作业的防护及避雷措施设置、桥下设立警戒区;挖孔桩井口危险物清理、基坑开挖周边的安全防护;对施工现场环境卫生进行控制。
4、特种设备方面
现场施工机械有检测合格记录、标示,起重机械、垂直升降机经法定检查检测机构检验,并将合格证放置于明显位置,起重机械安全装置齐全有效,起重机设置与操作符合规定,起重作业有专人指挥;机械操驾人员有上岗证;外租机械设备有“机械设备安全使用协议书”;老化、淘汰、无牌无照、防护装置无效和不满足施工要求的机械设备一律清理出场。
5、安全标志标牌方面
在施工干扰路段设立安全警示标志,上跨或下穿公路、铁路安全防护,制作和设置的安全警示标志要规范,应起到警示作用,反而误导行车,起反作用。设立安全警示标志的制作和设置符合国家标准,
6、文明施工
(1)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环境卫生管理,改善作业人员的工作环境与生活条件,降低从业人员的职业健康安全风险,保护环境,努力创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
(2)施工现场布置的各功能区域(如加工棚、生活区、办公区、库房、物料堆放场所、设备放置场所(定置区)等的选址均有利于施工,符合防洪、消防及施工安全防护要求,具备文明施工及方便项目部员工生活、工作要求的环境条件。
 
第七章、环境保护
 
1、环境保护目标
环境保护目标施工污水排放达标率100%,控制施工固体废弃物排放达标率100%;其他环境因素控制目标指标不违反国家和行业标准,实现过程中重要环境污染因素的控制。
2、环境保护领导小组职责
遵照国家环境保护政策和本标段环境保护的要求,严格组织施工管理,开展文明施工,创标准化施工现场。施工前应做到全员教育,全面规划,合理布局,化害为利。
负责桥梁、主干道路、便道、植被和湿地的环境保护工作、监测工作的统计上报工作、协同科研部门开展环保科研与技术改进工作、指导环境保护宣传工作。
负责抓好桥梁施工的植被保护、水土保持、道路施工生产场所的粉尘、噪声、固体废弃物、危险化学品等的管理工作。
3、环境保护措施
根据本项目的特点,针对环境保护应在两方面加强重视,一是努力减少施工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二是采取综合性的保护方案。认真做好对施工场地周围的环境保护,确保不发生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
路基工程的清表土应集中堆放,确保工程完工后工程主体绿化或临时占地植种草皮的需要。施工前,清表土进行画线施工,确保不动宏线范围以外的任何植被和草皮。
做好弃渣场设计与施工,设置挡渣墙防止破坏植被和树木、确保弃渣场底部导水性好、挡渣墙设计验算可靠、挡渣墙上有泄水孔、渣场顶面保持一定坡度、渣场周边山坡设置排水沟,完工后在弃渣场顶面填腐植土后进行绿化等,与自然环境融为一体。
同志们;
在公路建设中,公路建设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这个地区的经济实力以及当地居民的物质文化生活的提高,尤其在一些经济繁华省市及周边地区,不但体现了当地的繁华与经济活力,而且对当地的可持续性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
监理企业是一种依靠企业信誉求生存求发展的行业。要维护企业信誉,必须有一批具有献身精神和高度责任心及较高的专业素质、懂法律、会管理的监理人员。更重要的是要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要公正、廉洁、守法、诚信。
作为工程监理,要想建立自己的权威,成为一名合格的监理工程师,无论在设计理论或是在施工经验方面,都要有足够的阅历和处理各种复杂问题的能力。同时,要利用业余时间不断地学习技术、法律和现代化管理手段,学习综合评价的技巧和原理,提高综合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拓宽和更新知识面。只有不断提高自己,坚持实事求是的精神和认真负责的态度,严格监理,一丝不苟,才能有效地为业主服务、为工程项目建设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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