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检查勘察、设计单位的资质证书类别和等级及所规定的适用业务范围与拟建工程的类型、规模、地点、行业特性及要求的勘察、设计任务是否相符,资质证书所规定的有效期是否已过期,其资质年检结论是否合格。
(2)检查勘察、设计单位的营业执照,重点是有效期和年检情况。
(3)对参与拟建工程的主要技术人员的执业资格进行检查,对专职技术骨干比例进行考察,包括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工程师(结构)和在国家实行其他专业注册工程师制度后的注册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取得高级职称的技术人员,从事工程设计实践10年以上井取得中级职称技术人员。重点检查其注册证书有效性,签字权的级别是否与拟建工程相符。
(4)对勘察、设计单位实际的建设业绩、人员素质、管理水平、资金情况、技术装备进行实地考察,特别是对其近期完成的与拟建工程类型、规模、特点相似或相近的工程勘察、设计任务进行查访,了解其服务意识和工作质量。
(5)对勘察、设计单位的管理水平,重点考查是否达到了与其资质等级相应的要求水平。如甲级要求建立了以设计项目管理为中心,以专业管理为基础的管理体制,实行设计质量,进度、费用控制;企业管理组织结构、标准体系、质量体系健全,并能实现动态管理,宜通过ISO系列标准体系认证。
|